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部分乘用车减征购置税。
7月28日,从县税务局获悉:今年6月1日至7月28日,县税务局为全县1636户车主办理了车购税减半征收业务,累计优惠税款2257万余元。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内,县税务局工作人员正在向群众宣传车购税减半征收政策。
自6月份车辆购置税新政实施以来,为了让老百姓享受到新政带来的“红利”,县税务局开展全方位宣传,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据了解,此次车购税减半征收是针对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购置且不含增值税、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以下排量,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乘用车。
为把这项政策更好更快落到实处,县税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税费新时空》(电视节目)对广大纳税人进行了政策的宣传,同时印制了一部分宣传手册,对进厅办税的纳税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在业务办理中,县税务局突出推广“江苏税务”APP,为纳税人带来更为快速、高效的办税服务体验。下一步,县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宣传、引导,切实将车购税优惠政策落实落地,真实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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