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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农业农村局荣获“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时间:2023-01-17 作者:朱耿金 阅读: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沛县农业农村局荣获“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沛县2017年6月被批准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试点开展以来,以农村集成改革引领乡村振兴,全面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切实让农村沉睡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东”,探索走出一条具有沛县特色、百姓认可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路。

沛县坚持把这项“国字号”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队伍建设、优化软硬件设施,系统谋划,探索创新,保障试点改革高标准推进。通过全面清产核资、细化界定标准、合理量化股权、健全经济组织、探索权能改革,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全县368个涉农村(社区)共核实村集体资产总额7.9亿元,量化经营性资产1.7亿元,盘盈集体资产5023.42万元,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股份证书24.18万本,发放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贷款83笔845.27万元。

为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沛县不断强化村集体“三资”管理,实现资金银农直连、资产实景管理、资源图码管控、交易平台互通等“三资”管理数字化、高效化、便捷化。持续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大力推行“强村十法”“助村八策”“兴村六条”,积极探索新路径、新动能、新机制,形成多元化发展模式,有效促进农村共同富裕、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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