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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19 作者: 阅读:

办法共分七章二十九条,分别为“总则”、“对象和内容”、“指标、标准和方法”、“组织管理与实施”、“结果应用及公开”、“法律责任”和“附则”。

一是明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概念、适用范围、评价方式、基本原则、主要依据。

二是明确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部门(单位)自评的对象原则上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所有项目支出。 财政评价对象应根据实际需要,优先选择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投入产出关系复杂、效果呈现形式多样的项目。财政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一)项目决策情况;(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三)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四)实现的产出及其管理和应用情况;(五)取得的效益情况;(六)其他相关内容。

三是明确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评价指标要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易采集、可验证;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一致性,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四是明确组织管理与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制度办法,指导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办法,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单位)自评工作。


相关文件:沛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沛县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沛财规〔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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