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相关要求,从10月12日起,沛县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
一、全县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接送孩子家长和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学生,全面佩戴头盔。
二、居委会、物业公司,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劝导社区、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三、所有上下班驾乘电动自行车企业职工佩戴安全头盔。
四、所有企业、村居等落实佩戴安全头盔要求。
五、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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