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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沛县“文明餐桌示范店”投票!

时间:2021-10-31 作者: 阅读:

为推动全县餐饮行业和广大市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践行文明、遵守诚信,让餐桌文明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特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由县创建办统筹,协同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卫健委、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融媒体中心、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 评选范围

全县辖区内营业面积达150平方米以上且提供围餐的大中型餐饮店

● 评选标准

(一)合法经营管理好

(二)安全健康意识强

(三)消费环境品味高

(四)文明宣传氛围浓

(五)从业人员服务优

● 评选流程

1.申报初审:对照评选标准,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评选领导小组进行实地验收。

2.实地验收:评选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标准对初审合格的餐饮单位进行实地验收,并分别打分。

3.投票公示:对实地验收评选出的72家餐饮单位,在媒体公示,进行公众投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最终评选出10家文明餐桌金牌示范店及20家文明餐桌银牌示范店,并在媒体予以公布。

4.命名表彰:对最终评定为“文明餐桌示范店”的餐饮单位,颁发“文明餐桌示范店”奖牌和证书,并对排名靠前的5家单位举行挂牌仪式。

活动说明

一.投票时间

2021年10月29日20时-2021年11月7日24时

二.投票流程

第一步:关注“沛县创文办”或“沛县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第二步:点击公众号主页下方菜单栏中的“文明餐桌”即进入投票页面

第三步:按编号或店名搜索你要投票的选项,点击“投票”即可

三. 投票规则

1.每个微信号每天可以为15家餐饮单位投票,对每家餐饮单位每个微信号每天只能投1票。

2.为保证投票的公平进行,严禁任何刷票行为!后台自动检测,如发现刷票行为,票数清零或取消评选资格。

3.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县创建办、市场监管局所有

一起来为“文明餐桌示范店”

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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