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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江苏省县(市、区)PM2.5浓度排名规程(暂行)》及《关于公布江苏省县(市、区)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通知》(苏环办﹝2018﹞535号)规定的排名要求,对5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排名。
沛县取得了PM2.5浓度改善幅度相对较好第一名、优良天数比率相对较好第一名、优良天数比率改善幅度相对较好第一名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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