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老铁注意了,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并非私人“后花园”,有些法盲行为千万不要做,否则公安机关必将依法查处。
3月12日下午3时许,权某某在多个社交媒体上发布含有辱骂内容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造成不良影响。
随后,权某某将相关视频删除,并发布《致歉信》。
3月13日上午10时许,权某某被传唤至黄楼派出所。经查,权某某为某品牌服装店店员,因与沛县籍顾客产生消费纠纷,心生不满,遂在网上发表针对沛县人、睢宁人的不当言论来发泄情绪。
经民警批评教育,权某某对其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当场公开道歉,保证今后一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权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徐州鼓楼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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