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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知识
约法三章的典故,最早出自于西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秦朝末年,秦二世昏庸无道,各地人民纷纷起义。刘邦率领大军率先攻入关中,占领咸阳。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向刘邦投降。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人民召集起来,郑重宣布:“秦朝的严刑苛法让百姓民不聊生,现在,我与父老乡亲们约法三章:一是杀人者处死,二是伤人者治罪,三是盗窃者受罚。除此之外,秦朝的繁律苛法均全部废除。”随后,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宣传约法三章,使之家喻户晓。
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最后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汉王朝。
话文明
“约法三章”所蕴含的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倡导社会契约等政治思想和法治精神,是中国古代法治文明的思想基础,不仅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西汉政权的建立和巩固,成为西汉以后古代中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精神内涵,在中国政治文明史和法治文明史上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没有纪律和法治,就无正义可言,更无文明可言。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了中华法治文明新内涵。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基本义务,是做人的一项重要行为准则,也是保持社会和谐文明的重要条件。
你不依法,法不依你,让我们自觉遵纪守法,争做文明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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