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县融媒体中心等相关部门共同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短视频有奖征集宣传活动。活动旨在引导鼓励广大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通过拍摄、传播短视频的形式,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的沛县人、沛县事、沛县城,营造全县共创共享的良好氛围。
沛县融媒体中心旗下各媒体平台进行媒体支持。
一、截稿时间
2021年6月20日
二、奖项设置
以内容符合要求、实际传播量为基础,结合专业评审意见,设置金奖、银奖和优秀奖三个奖项。
1.创城短视频金奖作品1件,奖励5000元(含税)。
2.创城短视频银奖作品2件,每件奖励2000元(含税)。
3.创城短视频铜奖作品若干,每件奖励500元。
三、作品内容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文明礼仪、文明旅游、诚信建设、学习道德模范、网络文明传播等,内容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
3.主体鲜明,充分体现城市文明在美好生活创造中的价值。
4.充分体现沛县元素,突出反映文明新风中的沛县人、沛县事、沛县城。
5.作品时长控制在1分钟内,30秒内最佳。
四、作品要求
1.由市民原创拍摄,在抖音平台上自主发布、推广,并@沛县融媒抖音号。
2.作品须标注“#沛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词。
五、注意事项
1.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原创,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禁止一稿多投和重复获奖。如存在涉嫌抄袭、模仿、一稿多投和将其他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进行重复投稿等行为,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2.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方享有对获奖作品的使用、修改、拍摄和用于全县公益宣传等权利,未经主办方允许,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沛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沛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4月30日